办理项目:
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
办理依据:
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
提供资料:
1、填写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》一试三份,并由夫妻双方单位或户籍单位审核盖章;
2、夫妻双方《结婚证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、《户口簿》交验原件,留复印件;
3、孩子的《生育服务证》或收养证明、《出生证明》交验原件,留复印件。夫妻近期合影照片3张、夫妻单人照片各一张。
办理时间:
星期一至星期五 8:00-11:30 15:00-17:30
办理地点:
黎明农场管委会办公大楼一楼(社会事务办二室)
咨询电话:
0691-54224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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